资产处工作职责
资产处资产管理主要职责
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完善和落实国有资产和产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承办资产的验收、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租赁的审批手续;
三、负责各类资产的帐目管理;
四、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使用、监督、调配、增值开发与处置工作;
五、监督、检查采购项目实施进度;
六、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工作,参与基建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数字统计分析、报表上报;
八、办理房屋和土地的界定、出租、转让、开发等手续;
九、建立土地使用档案;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监管;
十、参与学院拟开办的经营项目的论证与履行资产投入手续;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资产处招标采购工作职责
负责招标采购工作,代表学校履行采购人职责,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招标采购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相关工作;
三、汇总各部门采购需求,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配合计财处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
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指导审核招标公告、招标参数等符合招投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确定招标实施方案和招标采购方式。
五、协调使用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及时向政府采购部门移交相关招投标文件、备档等资料。
六、协助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受理和答复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质疑和投诉;
七、负责各类招标采购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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